当前位置: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> 专业领域> 婚姻家庭>

婚前个人财产,婚后同意加对方名字,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

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时间:2021-08-06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,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...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,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

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

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

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
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
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

婚前男方买房婚后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,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,加名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

新闻资讯
热点关注